如果可以不停地活在某一天,你们会选哪一天?
摘录:
是奶油色的晨光每天清早爬到我的卧室墙壁上的样子。
事情总有好的一面:我妈常说应该每天做一件好事。
“会很棒的。”他说,仍然保持微笑。这是肯特惹人生气的另一特点:他表现得似乎整个世界都是他每天早晨起来打开的一份闪闪发光的巨大礼物。
——很喜欢这样的人呀,为什么会生气呢
她的呼吸闻上去像冰淇淋。
我想知道,如果你一直坠落下去,永远到不了底,那么,还能称之为坠落吗?
淡淡的阳光像被水冲洗过,太阳似乎懒得洗脸就急忙涌出了地平线。地面上的影子尖细斜长。三只黑色乌鸦同时从一根电话线上飞起来。
如果你重复想着某事,次数足够的话,连自己也会相信。
我曾经乐于手机这样一些有关他的小细节,把他们集中到一起藏在我心里,似乎如果收集到了所有细节并记住它们——比如他喜欢烤肉酱但不喜欢芥末,他最喜欢的球队是洋基队,但比起棒球来更爱篮球,还有,他小的时候因为试着从车上往下跳而摔断了腿——我就会完全理解他。我曾经认为这就是爱:充分了解一个人,知道他似乎也变成你的一部分。
但是,我越来越发现自己不了解罗布。
我第一次注意到很多事情:冬季寒冷刺骨的味道,斜斜地照过来的淡淡阳光,云彩在天空中缓缓移动的样子。
如果可以不停地活在某一天,你们会选哪一天?
森林里倒了一棵树,如果没人听到的话,那么他倒下时究竟有没有发出声音呢?
我一直在努力寻找答案,虽然我也不相信自己会重生,但我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我也不得不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
也许朱丽叶-赛克斯是唯一的横在我和巧克力喷泉,完美的爱,说过要给你打电话就一定打来的男生和可以帮助你燃烧脂肪的香蕉圣代之间的障碍。
也许她就是我逃出生天的门票。
肯特的房间很大,而且闻起来是Downy洗衣液和刚割下的青草味。简直是是世界上最清新的味道,很想打开的窗户和干净整洁的床单给人带来的感觉。
“你是我的英雄。”我们同时说。
我终于明白,上帝给我重生的机会,是让我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我很庆幸自己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我曾经做错的事情。
爱因斯坦的头顶写着一行字“重力并不对相爱负责。”
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你不知道这是最后一次。——。虽然我没有过第一次,所以并不是专家,但是,我猜想这跟生命中的大多数事情的道理是相同的——最后一个吻,最后一次笑,最后一次咖啡,最后一次看日落,最后一次跳过洒水器,最后一次吃卷冰淇淋或者伸出舌头接住一片雪花。你只是不知道而已。
但是,我认为这是好事,真的,因为,如果你真的知道的话,是几乎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放手的。
雨依然在下,像月光洒下的碎片,或者,像飞溅的钢花。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
我只看到乐乐自己最精彩的时刻。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他们就是一切,他们无处不在。
它们就是意义。
摘录完
主人公突然在丘比特日的这一天发现自己的时间循环在这一天里了,每次睡过去醒来时都是这一天。每天循环往复,但是自己依然无力改变故事本身的结局,这一点有些像一部电影《蝴蝶效应》,不知道你看过没有,很好看的一部电影,推荐之。
话题再回到这本书,在日复一日的轮回中发现,自己所种下的恶果,必须还是得自己来承担,主人公才终于明白,上帝给了重生的机会,是让自己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也是通过这样的途径,发现了原来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
女主人公的救赎是故事的主题,但在这个过程中get到的很怕的一个点:原来很讨厌的肯特,很喜欢的罗布,到后来两者地位竟反过来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无论男女,没人想成为罗布。
也许人都有喜欢人的能力,但是很少有人有识人的能力,喜欢只是两个人故事开始的序章,后面还要考虑如何确认这本书还有没有必要写下去,如何去书写本书今后的主要章节,如何给故事一个完整的结尾。写书人,故事很长,您慢点下笔。
如果可以不停地活在某一天,你会选哪一天?
只是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